各处室、年级部:
为了加强学校安全用电管理,创建安全校园,特制定我校教室、办公室和宿舍安全用电管理规定。经学校行政会研究批准,印发到各处室、年级部。
1、严禁在灯具、烤火炉、空调等电器上悬挂、覆盖易燃物。
2、烤火炉、饮水机、空调等使用后应及时关闭电源,以免长时间开机过热引起火灾。
3、严禁私自改动室内线路和私拉电线。
4、办公室内严禁使用电褥子、电热杯、热得快、电磁炉、微波炉、电饭锅等用电设备。
5、为了延长电脑使用寿命、消除安全隐患,教师下班离开办公
室和教室时要关闭电脑并断开电源。
6、室内各电器设施若发现异常现象,必须立即停止使用,并及时报告总务处,严禁私自处置。
7、办公室使用空调应该体现节约原则。根据国家有关规定,冬季空调取暖,温度设置一般不高于20℃。据此,学校建议各办公室空调设置温度不要高于22℃,且当所有人都离开时应及时关闭。
8、有空调的办公室原则上不再使用电烤炉,如有特殊情况确需使用的,必须指定安全责任人(一炉一人),并报学校备案。未备案的烤火炉学校将予以收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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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2年12月28日